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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节逃跑将军方伯谦(2 / 2)

方伯谦是个相当聪明的人,聪明到他决不等回港再想对策,而是在路上,就已经开始制造借口。可惜,这些谎言却经不起北洋领导派人检查,当下都被一一揭穿。



他抢先给李鸿章打报告,称“济远”“船头裂漏水,炮均不能施放,驶回修理,余船仍在交战”,为自己提前返回编理由。



所谓“船头裂漏水”,其实正证明了“济远”撞沉了“扬威”。



就算按他所说,“济远”大小火炮全部被击坏。他肯定也知道,其他舰挂出“我舰受伤”旗号,只能算请示退出,退出也是暂时休整,抢修自救,而不能擅离战场。



但战后检查情况表明,根本没有方伯谦说的那么严重。而负责检查各舰伤情的洋员戴乐尔报告,有一处奇异的伤情:“济远”舰佐侧210毫米主炮的炮尾炮套上竟有一处类似铁锤砸出的痕迹。作为火炮的标准配备,各炮随炮工具中都是备有铁锤的。



这就是说,方伯谦为了圆自己的谎言,竟然有对舰上装备进行自毁的问题。



还是那句话——“若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。李鸿章本来就很细心,一下就怀疑“此战甚恶,何以方伯谦先回”,等到群言汹汹,李鸿章也实在不敢相信方伯谦这些明显搪塞不了的话,连续追问丁汝昌检查情况,并责令严查,据实报告。



丁汝昌向李鸿章电告接仗情形:“‘济远’首先退避,将队伍牵乱,‘广甲’随逃。若不严行参办,将来无以儆效尤而期振作”。并按李鸿章的指示,将方伯谦加以看管。



9月23日,李鸿章因而作出奏请:“兹据丁汝昌查明,‘致远’击沉后,该管驾方伯谦即行逃走,实属临战退缩,应请旨将该副将即行正法,以肃军纪。‘广甲’管带澄海营守备吴敬荣,亦随‘济远’逃至中途搁礁,咎有应得,惟人尚明白可造,可否革职留营,以观后效”。



24日清政府下令将方伯谦“撤任,派人看管候奏参”。根本用不着等候多长时间,同日,军机处电寄李鸿章谕旨:“本月十八日开战时,自致远冲锋击沉后,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,致将船伍牵乱,实属临阵退缩,著即行正法”。



翌日早晨5时,方伯谦被拖到旅顺黄金山下大船坞西面的刑场上,予以正法,时年41岁。据说,围观兵勇都拍手称快。



早知今日砍头死,还不如当初战死。战场纪律,就应该给贪生怕死者这样一个清醒的权衡,和正确的判断。不知道这个结局,能不能引起各将领的警醒。



还在不久前的丰岛海战后,清廷曾颁发谕旨,以“管带‘济远’之方伯谦,于牙山接仗时鏖战甚久,炮伤敌船,尚属得力,着李鸿章传旨嘉奖”。



这一切,都象是一场闹剧,显得格外讽刺。



看照片,方伯谦浓眉大眼,称得上英俊,也有很高的悟性,对海军业务非常精通,是一个非常有见地的参谋人才。也许是天生懦弱,缺乏勇气;也许是在曲意逢迎、巧于钻营,使他适应了官场的规则,更练成了一身油滑功夫;还也许是置房娶妾、享受生活,消磨了意志,使他完全没有了一点军人的血性。方伯谦宁可管带不做,也不想放弃家业,被看管过程中,还自以为朝廷宽厚,最多给自己个革职处分,“朝廷岂有斩总镇刀也”,“如或苛求,尽以革职了事,虽一二品或难聚复,而每月薪水数百两依然也”。



呵,还幻想着拿着银钱,苟且偷生呢。



朝廷和国家凭什么要每月拿几百两银子,奉养一个贪生怕死的败类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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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伯谦死后,案子也不休。若干年后,有人又以“阴谋论”、“冤死说”为方伯谦鸣冤,翻案。这方面资料网上就有很多,大家可以去查,我也不想多说了。我仔细琢磨过,没看出所举有什么可靠可信的证据证明他被冤死。那些弄什么“方伯谦故居”的,还想借这个资源拉动旅游的人,不必为那几个小钱,非得整一个“功臣良将”似的东西才光荣,弄一个“逃将府”旧址教育大家也好。严肃地讲,这是一个基本的是非问题。



至于说“‘广甲’管带吴敬荣同样逃离,却只革职留用,没有杀头,所以方伯谦明显判重了”,我只能无言了。到死也要“攀”别人一下,这本应是方伯谦这等死人惯有的思维。论官衔,他是副将,论军舰,他是装甲铁舰,论战场职责,他是小队长舰,论待遇,他比人家高很多,这还没提他是“房叔”的事呢。吴敬荣好歹还冲上去打“比叡”了,算作一功,免死,可否?



上阵即畏缩不前,被北洋管带齐骂,普通士兵们都清楚,还送他一个外号“满海跑的黄鼠狼”。他在关键时刻转身逃走,导致左翼崩溃,同时这对战场官兵的心理、士气的影响,得有多严重?难怪,朝廷旨意一下,有人主动向丁汝昌请示担任行刑人员,去砍他那一刀。



就算不追究(或无法追究)“扬威”被撞之罪,前边丰岛的老账,难道朝廷百官会忘了,不一起算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