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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5章(1 / 2)





  ——他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  甚至忘记自己手里还抓着一辆卡车。

  炫目的闪光灯, 在男人身周噼里啪啦地闪。

  超人8年来神出鬼没,早就在地球上成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传说;他竟然会出现在这种偏僻的市郊, 而且还停留了那么久!

  上帝!看看他那张天神一样英俊的脸!看看他那双蓝到不可思议的眼睛!

  人群简直要发疯了, 他们甚至不顾悬在头顶的重型卡车,前呼后拥地往距离超人最近的地方推挤。

  有人摔倒, 有人尖叫,有人甚至嚎啕大哭——这是地球最强大的守护神,现在他就降临在他们之中!

  “超人!!”

  “……超人!!!!”

  “——我们爱你!!超人!!”

  克拉克慢慢地把卡车放下来。

  他几乎一落地就被包围了,被人们的鲜花和爱意热烈簇拥。

  所有人都狂热地爱他, 为那双融化钻石的蓝眼睛神魂颠倒。

  ——但他们拥有全世界的爱的太阳之子, 眼神是空的, 里面什么都没有。

  他像一尊俊美的钢铁雕塑,在原地呆立了几秒。

  突然迅疾升空。

  一眨眼就消失了。

  人群发出极度不舍的呼喊:“超人!!”

  ——不。

  克拉克返回堪萨斯,用他的超级速度, 掠走了留在原地的衣物。

  他彻彻底底慌了, 慌得全身都在发抖。

  ——不。萨沙。

  不过只是几秒的时间, 他又回到了威彻斯特这条街道。

  人群还在,所有人都伸着头看向天空, 热烈地注目着超人离去的方向。

  他们没有注意到,一个身材高大、却不知为何无人注意的小记者,已经混入了人群中。

  正联的伙伴们一直很难想象,克拉克到底是怎么只凭一副眼镜, 就能把自己完全藏进人群中去的。

  但事实上, 要做到这一点, 对超人来说根本不难:他本来就能自由控制调整自己的身体,当他是小记者的时候,会有意识对表情和肌肉进行调整,使自己的身高看上去比实际矮一截,声线也会跟超人完全不同。

  最重要的是,他的眼镜本来就是身份伪装神器。

  克拉克·肯特的眼镜,实际是一种特殊的氪星玻璃制成的——来自他的飞船。

  它能不间断地发出某种细微的催眠波,诱使别人无论如何都记不清他的脸,让他变得完全没有存在感。

  现在小记者微微驼着背,穿过人群,尽可能用一种笨笨的姿态,追向萨沙消失的方向。

  氪星眼镜将他耀眼的英俊容颜,遮得干干净净。

  一个激动万分的男人不小心跟钢铁之躯撞了一下肩膀,差点当场去世,他对着这个委屈巴巴的眼镜男人,骂骂咧咧半天,都没认出来,这就是他疯狂追逐的人间之神。

  ——不,萨沙。不。

  他的脑中,反反复复就只有这几个字。

  ——他从未有任何一刻,像现在这样绝望。

  就算是当年对战天启星,克拉克被达克赛德俘虏,差点被强行改造成类魔时。

  他也没有这样绝望过。

  这是……是不是萨沙对他的另一种惩罚?

  他逼迫自己,自欺欺人地想。

  是不是因为萨沙还在憎恨他,恨得想让他就此消失,所以才会故意用那种看陌生人的眼神看他?

  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疯了。

  他甚至连想到萨沙可能在恨他,都会觉得心中剧痛的同时,又感到满心宽慰。

  ——至少你还在恨我。

  但是求你了。

  求你了,你不能……

  不能那样看着我。

  ——就像将他们的从前,无论甜蜜苦楚,全部一笔勾销。

  ——就像他们从未相遇过。

  克拉克停在街角的一个邮筒旁。

  他的透视能力,看见萨沙在超市里,推着个小购物车,正在买菜。

  过了两个月,小王子看起来,精神比以前好太多了。

  他口罩下的神情还是淡淡的,不悲不喜。

  耳朵里塞着两只耳机,指尖在购物车的车把上打节拍。

  萨沙的心跳还是很活泼,也很稳。

  很显然,他没有受那辆重型卡车的影响。

  ——也没有被自己的出现所影响。

  他在往自己的购物车里丢速冻鸡腿。丢成一个小山包了,又悠悠闲闲推着去了零食区,往里面丢薯片和果冻。

  萨沙推着购物车的样子,让克拉克想起他们曾经为了布置他们的小家,推着车挑选装饰品的时候。

  还穿着艳红斗篷的小王子,趴在购物车上东张西望。

  他挑东西的样子很认真,反复比对几种风铃的颜色,好像一点错都出不得。

  而男人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,高大强壮的身体,把娇小的小王子遮得严严实实,别人看一眼都不许似的。

  他在后边看着小王子的背影,不由得心痒难耐,又从背后把这只软软的小东西抱住,裹进自己太阳一样暖洋洋的臂弯里。

  而萨沙那时候,早就习惯克拉克外表冷淡强悍、其实内里还是黏人大型犬的设定了。

  往后伸出手臂,一勾脖子,就熟练地坐进他怀里,另一手拉着窗帘,大声命令:

  “买!”

  男人蹭着他白嫩的脖子,低低地笑:“买。”

  萨沙继续逼逼:“这个也买!”

  克拉克轻声哄:“都买。”

  那些在月球的荒漠里,孤独思念着小王子的日子里,回忆里每一处藏着糖的细节,都被男人一点点抠出来,放在嘴里反复咀嚼过。

  越尝越觉得甜,越甜就越痛,嚼得舌根深处都冒着血沫子,却还是舍不得那点糖味。

  克拉克小心地躲在邮筒后面张望。

  他虽然追过来了,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怎样做——童子军的爱情字典一片空白,更别提能有什么攻略,从头到尾,就只有金毛狗崽溜溜达达,在上面胡乱踩过小脚印而已。

  他开始想得很幼稚。

  他想,能不能过去问问萨沙,问他还想不想再打自己一耳光?

  他把胡茬刮干净了,脸也放软了。

  这次他保证,不会再伤到小王子柔软的手心了。

  但是他很快又想到,光这样打他不行。

  氪星人的肌肉硬度是人类的几亿倍,一耳光于他,根本不痛不痒。

  那他也许可以拖着一大块氪石,爬到萨沙面前,再让他打自己解恨?

  上哪里去找一大块氪石?

  他记得莱克斯那好像有一仓库的氪石储量。

  他们上辈子到了最后,又变成朋友了。

  所以他从莱克斯那抠一大块走,莱克斯应该不会计较?

  他还在胡思乱想。

  就看见一辆轰轰作响的大摩托,停靠在超市门前。

  穿着便装的迪克·格雷森,一跃下了摩托车,溜溜达达进去找萨沙。

  他的步伐自由轻快,因为从未背负过什么,所以根本不需要战战兢兢、思前想后,一推门就晃到萨沙面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