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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“牢笼”——双方关进同一困境(1 / 2)

第二节“牢笼”——双方关进同一困境



到此时,我们可以继续讨论前边未“见底”的一个问题:北洋舰队的主战、主守问题。



黄海之战已经结束,但这个问题仍然被反复追究。120年后,我们还在问一个问题:保船,谁之过?



按历史教科书上的说法,李鸿章一味“保船”——消极地保存实力,命令北洋舰队坚不出战,致使被动地挨打,直至全军覆没。



但我感觉历史记载到这里,明显地再次出现一个分野。



保船,李鸿章之过吗?



支持这一观点的“证据”,大致有二:



李鸿章首次亮出“保船制敌”的方针,还是在1894年8月29日,李鸿章在接到朝廷对北洋舰队行动不满、要求遴选将才代替丁汝昌的命令后,所回奏折中提出的——



“惟现在密筹彼此情势,海军战守得失,不得不求保船制敌之方。”



算作铁证的还有李鸿章同时提出的——



“惟不必定与拼击,但令游弋渤海内外,作猛虎在山之势,倭尚畏我铁舰,不敢轻与争锋……盖今日海军力量,以之攻人则不足,以之自守尚有余。”



我们知道,这一想法,十分符合李鸿章以北洋舰队为“战略威慑”作用的一贯思想,也十分符合李鸿章“以炮台护兵船”的既定方针,根本不需要质疑。



为这一道奏章,也为这一纸建议,李鸿章背定了“消极保船”的恶名。



加上有两次丁汝昌要求带队出海,寻机攻击日舰,更证明了李鸿章的消极避战。



其实这个情节,我们前边已经分析过。8月29日,甲午开战的一个多月内,正是李鸿章与丁汝昌此起彼伏,忽战忽守的变化之中。



况且听人之话语,当考虑所处语境。按照当时的情形,朝廷对北洋海军开战后的无所作为已是难以容忍。所以,这些话含有相当大的成分——李鸿章不得不曲意回护,针对朝廷的指责,为丁汝昌开脱。



而且我们也已看到,接下来,便是李鸿章也督促北洋舰队出海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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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李鸿章确实有一个策略。



这牵扯到一个重要的原因,就是他始终十分清醒:此时敌我力量的对比,优势并不在大清一边。



这一点,从李鸿章向朝廷提出的制敌策略上,已经完全地反映出来。



我们从实力对比出发去认识,李鸿章的策略,就不到认为没有一点价值,至少可以认为那其实是唯一的可选之选。



即使不能消灭日本舰队,只要北洋舰队保持存在,就能时刻给日舰队造成压力。



日本舰队一样无法腾出手来,干其它的。这就是牵制。



黄海大战已经结束,事实证明,海上对阵确实不太理智。一场战斗拼光老底,遇到的就是最坏的结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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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说是一样,做是一样。一个人的行动,有时候也会有变化和偏移。



实际上,回顾战争进程可以发现,从一开始,李鸿章并没有始终坚守这一“保船”策略。



相反,前边我们已经看到,他从决心开战之时,便派出军舰至黄海、深入朝鲜沿海,掩护牙山清军。丰岛海战后,又加大护航力量。



从战争开始直至黄海海战前致丁汝昌的一系列电文看,李鸿章一再命令北洋海军,所用词语皆为“出海巡游”、“相机攻敌”,对日本海军实施“迎击”、“截击”……



这些行动,可以看出,在此时期内李鸿章不仅没有让北洋舰队“避战保船”,也看不出“不必定与拼击”的战略,反而一再令水师主动出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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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再次回头对照李鸿章的“保船制敌之方”,仔细思考之后我断定,李鸿章的思想是“保船”,但更重在“制敌”。



保船是为制敌,制敌才是目的。这条无可厚非,因为保存自己才能消灭敌人,消灭敌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。



“保船制敌”,更非“保船避敌”。



因为,对于同一个拳台上的拳击手来说,避是避不过的。



至于长期以来,有人关注于李鸿章保存实力,为自己留下退路——因为失去北洋,李鸿章就失去了赖以支撑的“资本”——这看似有一定道理,但我觉得,讨论价值不大。



消极避战的行为已难有立足之地,即便李鸿章想干,大清朝皇上不允,朝中舆论也不许。



反过来说,船保住了,战争失败了,李鸿章被撤职查办,那个北洋还能是他的吗?



失船事小,战败罪大。后果,李鸿章一定比谁都清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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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争开始后,身负对日作战的实际指挥官责任,由以谈求全,到以战保和,是李鸿章不能不做出的战略调整。



“保船制敌”这一战略的实际执行者丁汝昌呢?



唯一能执行“保船制敌”策略的,是丁汝昌。反之,唯一能曲解李大人的意思、篡改这一方针的,也是丁汝昌。